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全省药品集采部署安排,为做好我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续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6月21日起,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续约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四川地区医疗机构可登录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进行配送关系维护、三方合同签订。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续约中选结果。
业务咨询电话:(028)86917838。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