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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第二批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下一年度合同网签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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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2、GY-YD2021-1)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下一年度合同网签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3年期品种;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2-3年期品种。具体品种见附件。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核对预采购量。各医疗机构对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确定的上一合同期同一通用名下药品采购量核对后,确认本合同期的预采购量。时间安排:4月29日-5月5日。

(二)确定合同采购量。省医保局根据医疗机构确认的预采购量及中选药品约定比例,计算各医疗机构的合同采购量。时间安排:5月6日-5月8日。

(三)签订合同。各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网上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4月27日0:00-2023年4月26日24:00。时间安排:5月10日-5月15日。

4月29日-5月15日期间,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核对。各医疗机构应认真核对采购量,如确需调整,应附充分理由并由医疗机构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省平台。核对确认后的采购量不得再次修改。

(二)按时完成。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督促辖区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逾期未完成的,省平台将关闭相关通道。

(三)加强协调。省医保局将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采购量提取及合同网签技术保障工作,安排专人值班,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合同网签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宋护利,联系电话:025-83290266。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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