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办采函〔2015〕14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 :
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药品生产企业维护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其中11月17-18日为招标药品报价和解密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挂网品种不需要参与报价。
二、招标品种报价原则
报价即为商务标,与经济技术标填报同时进行。凡参加集中采购的药品,其报价必须严格遵守该企业所提供的报价承诺函中承诺的内容。原则上不得高于(即等于或小于)上一轮同生产企业的中标价,如无中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即等于或小于)上一轮同通用品、同剂型、同规格不同生产企业最低中标价格;如无对比数据,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进行填写。
三、报价
(1)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药品资审报价平台进行报价及解密操作。
(2)每个产品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因丢失报价密码无法报价或输入价格有误等报价无效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负。
(4)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供货价(含配送费用)。
(5)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按最小计量单位报价。
(6)未报价和报价为“0”的产品,视为无效报价。
(7)报价时间:11月17日上午10:00-1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8)解密时间:11月18日上午10:00-19:00分。
四、报价解密
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价进行解密,报价解密失败或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报价操作手册.doc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