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各药品生产企业:
我中心近期开展了药品生产企业资质信息和产品信息的收集工作,目前华北地区企业提交材料阶段即将结束。现将华东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提交材料的时间及要求公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华东地区(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药品生产企业提交材料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4日。其他地区企业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站。
2、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要求
1、请严格按照样例及填写说明对附件5进行填写,并将所有产品信息按顺序在一个表格中进行填写,无需分表;
2、请勿修改附件5的打印格式,行高、列宽及字号等可自行修改;
3、附件5中的“注册分类”一栏需按照最原始的《药品注册批件》进行填写,如为2003年之前的《药品注册证》请在此栏中填写“无”;
4、《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注册证》与《药品再注册批件》一同提交(过期也需提交);
5、打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页时,请打印产品的详细信息;
6、请将附件5的电子版以“省份 企业名称”命名后,拷至U盘,现场提交。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