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你们报来《关于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拟挂网药品品规备案的函》(晋药采办函[2009]1号)收悉。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的通知精神,经初审,同意2009年山西省医疗机构挂网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于2009年4月7日起执行。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竞价挂网药品零售价格保持不同质量层次,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之间的合理比价,临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请你们结合临床用药需求确定品种,具体零售价格可登陆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查询。
本次挂网14527个品规的药品临时零售价格,执行时间为一年。参加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对挂网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进行公示。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