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现将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第二批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的最高零售价格及部分中标品种采购零售价格调整结果进行公布,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中标品种的最高零售价格请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登录《广西医药价格管理网》(网址:http://www.gxyyw.com)查阅《关于核定2010年度第二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采购零售价及调整部分中标品种采购零售价的通知》及附件,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生产商和配送商不得突破公示的采购价签订购销合同,各医疗机构不得突破公示的采购零售价格销售药品。
二、中标价格调整的品种请点击附件1查看,生产商不接受调整后中标价的,请于2011年7月18日前由被授权人将放弃函(见附件2)递交至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交的视为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附件:1.桂价医〔2011〕93号文涉及调价的品种目录
2.生产商不能接受中标价格的放弃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