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及我省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非中选药品目录范围
纳入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药品范围的非中选药品。
二、网上申报价格
请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非中选药价格申报”,业务办理“标题”统一填写“胰岛素非中选价格申报”,按系统提供的模板格式要求,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加盖企业鲜章的采购价格申报函。按程序公示公布后,确定非中选药品的挂网采购限价和支付标准。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价格申报。
三、价格申报要求
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参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品种采购分组,原则上不高于同采购组最高中选价。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材料,动态调整相关价格。
联系电话: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