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按照《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苏卫药政﹝2012﹞14号),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中,遴选产生新一批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为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保障全省短缺药品有效供应。
二、材料清单
(一)企业资质类相关材料
1.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 2014、2015两年企业盈利情况。
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3. 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WMS)、药品仓储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RFID)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1. 2015年企业销售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 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品种数量、品规数量等相关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3. 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供相关部门核查。
4. 2015年度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率。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5. 2015年度配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
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名称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材料
1. 材料真实性承诺。
要求: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参考格式见附件。
2. 联系人资料。
要求:提供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请申报企业于12月6日前提交至省商务厅,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徐琅,电话:025-57710295;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张宜启,电话:025-8362052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春黎,电话:025-83273724。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8日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提交的全省短缺药品承储企业遴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材料,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公司(印章)
2016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