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3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药品实施价格联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91号)要求,呋塞米注射剂将在河南十四省联盟采购周期结束后,于11月10日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简称“第八批国集采”)结果。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第八批国集采的呋塞米注射剂相关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截止11月6日,在广州平台已挂网的呋塞米注射剂(中选、备供和第二备供药品除外)。
二、价格联动原则
(一)全国中选企业在我省属非主供和非备供地区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见附件)
(二)与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三同)的非中选药品,根据文件要求联动广东省内三个平台最低价,同时不得高于上海市第八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见附件)
三、联动价格确认
(一)各有关单位请在2023年11月8日17:00前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二)与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三同)的非中选药品,如同意联动价格挂网,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同意以联动价格挂网,相关产品将按联动价格进行挂网。不同意联动价格的相关产品将暂缓挂网。
四、其他事项
待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广州平台将根据企业确认结果,将呋塞米注射剂的非中选药品与中选、备供和第二备供药品同步按照第八批国家集采相关来源挂网执行(另行通知)。
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406。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