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增补办法》的规定,为扩大我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覆盖面,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接受药品生产企业递交第二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申请。
请各药品生产企业(已递交的企业除外)将拟增补的药品品规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形式于4月30日14时(北京时间)前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三楼),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991-8560051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增补申请表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增补申请表 |
商品名 | 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 | 最小单位 | 包装 | 生产企业 | 其它相关信息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