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办采函〔2015〕11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构成》(附件1)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范本》(附件2)要求,我区2015年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企业开始递交资料,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准备并递交资料,如不符合要求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二、递交资料时间:2015年11月7日起
四、递交资料地点: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一楼(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联系电话:0991-8521731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的构成.doc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资质材料范本.doc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