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国外总代理:
根据《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版)及其附件,我中心现将工信部排名和政府最高零售指导价统一导入系统,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公布的《2009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的化学药和中成药生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我中心将各生产企业的排名统一导入到企业信息,请各投标人在企业信息中认真查看。
2、鉴于各投标人自行填报的基本药物最高零售指导价错误率较高,我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98号)和安徽省关于基本药物的物价文件,将基本药物最高零售指导价统一导入到所有参加本次基本药物招标的产品信息,请各中标人在产品信息中认真查看。
统一刷新后的物价如为空白或者对结果有异议,请携最新物价证明材料,到我中心现场澄清。
附件:书面申诉材料格式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