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企业申请并核实相关材料,现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部分药品经营企业信息进行变更。公示期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5月8日17: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附表: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名称变更表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5月4日
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名称变更表 |
序号 | 原企业名称 | 变更后企业名称 |
1 | 江西创康医药有限公司 | 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
2 | 江西东海医药有限公司 | 瑞康医药江西药品配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