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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8月22日发布《关于建立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库的通知》,并陆续组织接收、审核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目前已完成大部分企业递交材料的审核工作。材料审核分为企业资质审核和产品资质审核两部分,只有两部分审核全部通过才能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为了让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本企业审核状态,我中心已将相关审核情况实时显示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低价药品信息库”中,提醒各企业密切关注平台中“审核未(不)通过原因”的信息,并针对不通过原因,及时补充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递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样品室
联系电话:024-23447747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