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57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江西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增补挂网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55号),现将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江西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增补挂网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未进行药品信息维护和产品代码绑定的厂家请在公示期内维护好信息,并将产品代码提交质疑信息,否则将影响中选药品的执行。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