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网医疗机构: 为方便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对本次已申报配送基本药物的经营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公布符合我省配送基本药物条件的新增配送企业名单,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公布的新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名单为截止2010年7月8日已递交合格资料的药品经营企业。2010年7月9日至本次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报截止日内递交合格资料的药品经营企业将在申报期结束后另行公布。 2、本次新增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上网医疗卫生机构可从本附件中选择配送企业配送本单位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含四川省基层补充药物)的药品。 3、本次公布新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配送周期至2011年2月5日。 4、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新增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名单 userfiles/需入库基配目录.xls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