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网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 经核查,药品配送企业有18家的相关资质即将在2010年4月和5月到期,详细信息附件见1。若相关企业还要继续承担配送业务,请及时按要求更换证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提供证照的要求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均需提供原件与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GM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www.sda.gov.cn的数据库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企业鲜章提交。 2.不能及时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原件的,需提供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公告,并将公告页打印加盖企业鲜章。 3.如分公司与总公司共用的证件,需发证机关出具共用证明。 4.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2。 二、办理地点 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114办公室,咨询电话:86156029 三、注意事项 1.如在2010年4月到期的相关证照请在2010年月4月30日之前补齐相关资料,2010年5月到期的相关证照请在2010年5月31日之前补齐相关资料,如未补交相关资料,将停止该企业的配送资格。 2.各上网医疗机构请提示各自配送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配送企业名单 2.法人委托书样板 附件下载请到:http://218.6.245.53:7080/bid/modules/article/View.jspid=1269311016343u6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