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正式启动。本次集中采购采购人为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范围包括临床使用的所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生物制品类别中疫苗等药品除外)。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资质证明文件粘贴册及具体要求见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网站。
本次集中采购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采购中心网站,网址:www.bjmbc.org.cn。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27室
电话:010-63016841 传真:010-63016395
北京市卫生局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