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药采〔2014〕26号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中标药品兰索拉唑片相关信息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有关事宜的公告》(2012年第51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豫B201300101)和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经审核,同意将你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兰索拉唑片(流水号:46057)剂型由“片剂”变更为“肠溶片”,中标价格不变。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7月23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