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各相关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6月18日发布通知,因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深圳新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仍存在违规销售肽类激素的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决定依法收回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G3547、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编号为H3979、H4062、深圳新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编号为G3460的药品GMP证书。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纪录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药招组〔2007〕15号)文第八条(五)的有关规定,自GMP证书收回之日起,取消上述3家企业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的GMP证书范围内产品(具体品种见附件)的上网销售资格,省药品招标机构不接受该3家企业被取消GMP证书范围内的任何产品的上网申请,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被取消GMP证书范围内的任何产品,同时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作不良记录一次。待重新获得GMP证书后,被取消上网的产品须重新申请上网,并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向所属医疗机构转发该通知,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暂停采购药品目录 附件请到信息公示区下载 二○○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