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现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内药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22日。
三、申报方式
目前平台系统企业报名及药品报名功能均已开放,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及时登录平台完成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
四、其他事项
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药品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基础库状态见附件2(状态“无”即表示该药品未在基础库进行报名;状态“停用”即表示药品信息待提交;“启用”即药品信息已通过审核)。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所列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0-28866465(基础库报名咨询);020-28866464(国家集采业务咨询);020-28866470(技术支持)
业务咨询QQ群:656867498
特此通知。
附件2.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药品基础库状态.pdf
附件1.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pdf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