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企业:
为促进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更加合理、高效运行,在充分征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朝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药品采购、配送流程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采购、配送流程变更为:医疗机构在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向相关药品供应企业下达采购订单——配送企业在平台上对订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并输入确认的配送数量——药品供应企业进行药品配送——医疗机构进行收货确认。
二、相关要求
1.此次调整将于2015年12月10日0时正式启动,届时原采购流程废止。
2.各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新的药品采购流程,整个药品采购过程须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下单、确认配送、配送、收货确认等相关操作,不得网下采购。
3.调整后,各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企业若发现问题可随时与市药品集中采购结算监管中心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调整。
朝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