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等信息。
企业情况: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将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疫苗品种)委托给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疫苗仓储配送企业)进行浙江省的配送,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局、上海市局已公开疫苗委托配送信息。
疫苗委托仓储及配送企业仓库地址为:上海市康宁路1089号及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注明的全国各地仓库。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