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公司:
根据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现对我院2019年下半年度新药引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药引进原则
1.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挂网品种;
2.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报销范围,申报资料中应标注相应药品本位码(869码);
3.申报新药原则上应为专科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或临床路径所推荐,或在《中国最佳医院及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中排名前十的专科、相关亚专业正在使用的药物,且我院无相应品种,申报资料中需提供相应证据;
4.申报新药应以原研药、首仿药、取得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以及国家“4+7”带量采购的药物为优先;
5.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或与在院药品质量或价格层次相同者,不再接受申报;
二、本次新药申报类别及专业要求
抗微生物药物(含抗结核药物);注射用小包装生理盐水;上消化道内窥镜检查用局部麻醉剂、消化系统解痉药;心身医学科用药;胸痛中心用药、抗心律失常用药;创面修复用药;胰腺炎用药;眼科用滴眼液、眼膏;放射用造影剂;肛肠科用药;泌尿结石用药、前列腺肿瘤用药、男科用药;镇咳平喘药;甲癣、湿疹、银屑病、白癜风、脂溢性脱发等皮肤科外用药、皮肤科注射用糖皮质激素;麻醉及抢救用血管活性药;重症医学科专用镇静药。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见附件)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申报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所有资料以A4纸打印装订并装资料袋呈交,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3.请所有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填写不全或错误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4.申报时间:2019年12月04日至06日三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地点:德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特此通知
德阳市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