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我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参与企业2095家,资料审核工作量大。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努力,资料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为更好地进行下一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显示“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和产品,请于2009年3月28日之前按照网上录入的不通过原因补充资料(可先交复印件,后补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2、凡企业信息显示“审核不通过”,必须按不通过原因补充资料或进行网上修改,网上修改一定要仔细、认真,如修改后企业信息仍审核不通过,则该企业的产品不能参加我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3、凡网上显示“未审核”的企业和产品,指企业信息或品种未提交、品种需删除、品种录入错误、品种重复提交、资料不全等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