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公示近期药品集中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具体药品审核结果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及非上班时间除外),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二、公示内容
1.药品的基本信息。包括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单位、包装材料、企业、是否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
2.是否重复报名。请各相关企业登录“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采购目录查询”进行核实,能查询到的为已报名挂网药品。
3.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包括麻精毒放类药品、重复报名药品、已有其他3家及以上企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但本身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以及纳入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4.原双信封目录内药品和纳入2018年抗癌药专项采购范围且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在本次公示范围之内,将另行通知予以公示。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91-8813080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239号510室。
附件: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增补报名审核结果(第二十三批)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