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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补充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3年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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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即日起补充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第二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范围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中选药品同通用名下,已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的其他非中选药品。

二、价格调整原则

(一)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按照不高于该企业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

格给予挂网(附件1)。如在宁夏价格调整后,企业在全国有新的低价出现,应按全国最低挂网价格主动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报调整挂网价格。

(二)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平台挂网的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数量未超过3个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药品价格(按全国中选药品价格计,不区分是否选择宁夏为供应地区),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附件2)。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价格调整的非中选药品经公示后予以撤网。

三、申报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7日。

(二)申报方式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网址:https://nxyp.nxggzyjy.org/std/login.html),进入药品模块中的“药品交易结算”系统,点击“商品管理”中的“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进行调价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三)申报内容

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函》(加盖企业公章)(附件3)。

2.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需提供过评证明材料和全国最低价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

(二)不在价格调整范围和未取得我区中标(挂网)资格的药品不参与本次价格调整申报。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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