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等信息。
企业情况: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将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委托给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疫苗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9月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区域仓储及配送运输情况:疫苗委托配送企业仓库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空港物流园区四街7号嘉民库区,区域仓储不涉及浙江省。运输车牌号:沪EF8878、沪EF8869、京ABU739、京ACQ578、京ACQ551、京ACQ352、京ARO523、京ARO507、京ARO385、京ARO527、京ARO570、京ARO572、京ABL302、京ABL311、京ABL312、京ABL317、京ABL318、京ABT876、京ABT817、京ADH167、京ADH217、京ADH259、京ADH266.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