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鄂药采领办通〔2014〕4号)规定程序,现将武汉市、黄冈市、荆州市、咸宁市及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及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梨园医院、新华医院、中山医院报送的分级审核备案采购药品进行公示。
如有质疑投诉的,请于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报单位投递申(投)诉资料,由申报单位依规处理。
湖北省监察厅驻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涉违纪违规问题检举投诉。
受理申(投)诉的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 卫 欢 027-85690913
2、荆州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李 军 0716-4163841
3、咸宁市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胡 野 0715-8148828
4、黄冈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 胡中元 0718-8812611
4、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医政科 杨素琴 0718-8221893
5、梨园医院药学部 许明旺 027-86793046
6、新华医院药学部 李德秀 027-65600839
7、中山医院药学部 李 进 027-83743191
受理有关涉违纪违规问题检举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湖北省监察厅驻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联系人:卢伟华
联系电话:027-87823005
附:部分市州及部省属医疗机构报送的分级备案采购药品汇总表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