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澄清文件(二)
信息来源: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27日 所属项目: 2012年西藏厅直标
一、鉴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紧、所投产品多等原因,经研究,决定取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药品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的公证书。
二、《药品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各投标人可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之前提交。
三、采购文件第37页的说明“5、此表格不够时可自行顺延表格,但每页均需加盖双方鲜章。”,现更正为:“5、此表格不够时可自行顺延表格,但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四、采购文件第41页内容现已更正,请各投标人于2012年9月29日起登陆西藏政府网(http://www.xizang.gov.cn)自行下载。
(一)投标药品报价表(纸质版)
(二)投标药品报价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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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91-6289758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