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范围非中选药品未提交价格调整申报,以及不符合价格调整要求的药品拟取消挂网资格,现对拟取消的药品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10日—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
医药采购平台”(http://nxyp.nxggzyjy.org),进入主页“综
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
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