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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1年吉林省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五批国家组织和八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吉林省公立医院药品招标

发布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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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和八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1〕23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药品(详见附件2)。

(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3)。

二、企业注册和维护

(一)用户名和密码申领

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新系统)”注册用户名,并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账号申请单》,于2021年8月31日前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均必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www.ggzyzx.jl.gov.cn),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 维护企业信息、药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新维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

各企业必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同时,另行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名称”或“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申报-企业名称”。企业递交的申报表应与发送的excel版本申报表一致,如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为准。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申报表中药品属性一列请按照实际选择“原研制药品、参比制剂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其他药品”中一种属性填写,用于平台标识。同时符合多个属性的,按前一种属性填报。

三、价格申报

(一)“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供应吉林省)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二)“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非供应吉林省)的药品,可按照中选省份价格申报参加本次药品挂网。如不接受按照中选省份价格进行申报的,则不需要参加本次药品挂网。

(三)“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一)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二)“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非供应吉林省)以及“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的价格联动工作,另行通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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