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函﹝2019﹞138号)要求,企业主动申请降低药品价格的,可向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递交申请,现就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申请:
主动提出降低药品价格的生产企业,须在我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平台“药品采购基础库报价系统系统”提交降价申请,填报药品具体信息;
二、现场递交:
完成平台申请提交后,由企业授权人携带办理药品降价事宜的《法人授权书》和纸质降价申请递交至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将根据纸质资料和平台申请,及时做好相关药品的价格更新工作,招标药品直接更新其采购价,直接挂网药品更新议价参考价。
三、系统操作流程
申报企业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中选择“基础库报价系统”登录后选择“基础库系统”子平台中“药品交易降价申请管理”模块下的“药品交易降价申请列表”页面进行申请及查看信息。
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可进入申请降价详细信息页面。点击“请选择申请降价的产品”按钮可选择需要申请降价的药品,填写调整后价格、联系人及电话及调价原因,并上传申请表图片,调整后价格只能输入数字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勾选需要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提交操作,提交后不可修改,未提交的信息采购中心不能进行处理操作。
点击“下载申请表”按钮可下载申请表信息,将该申请表打印填写后维护至对应申请信息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降低药品价格申请表.doc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