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通过采购服务平台汇总、归集各地、各医疗机构上报的药品目录,汇总后形成《赣州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议价目录(2017年版)》(简称议价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14日至16日。
原则上我市药品联合议价目录不再作增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8月16日18:00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交至赣州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议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四楼401、403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赣州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议价目录(2017年版)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