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2023〕20号)转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督促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对辖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医保中心要做好市直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日常监管、督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的采购进度、回款情况,要按季度反馈我局价格招采科。各医疗机构在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根据职能范围分别向我局和市医保中心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郭昊鹏、何泳君,联系电话:0758-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莫思敏、凌凤姿;联系电话:0758-2108856;
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