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2019〕37号)要求,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三批补充申报)已梳理完成,现将本次申报承诺挂网产品进行公示。
一、公示附表说明
1.承诺价格联动,有外省数据产品,公示后无异议,进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产品明细表(附表1);
2.承诺价格联动,无外省数据产品,公示后无异议,进入“备选库”管理产品明细表(附表2);
3.未承诺价格联动,公示后无异议,省平台将予以撤网产品明细表(附表3);
4.申报不符合要求产品明细表(附表4)。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月23日-2月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投诉企业和内容将通过相关渠道反馈被投诉企业进行澄清,请投诉企业提交符合规定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将纳入信用评价记录。
附件: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产品价格联动(2019年第三批补充申报)公示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