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近期将启动填报价格信息的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8年10月17日,我中心公示了报名审核结果,在正式公布报名产品之前,所有公示的产品(包括谈判药品)都应当按要求填报相关产品的价格信息。
二、填报内容
(一)全国各省的采购价格
1.全国各省正在执行的最低的省级集中采购价。原则上,至少填报五个省份的价格信息,其中必须包含最低的省级集中采购价;全国价格少于五个省份的须全部填报。
2.江西现行采购价,以采购平台系统数据为准,无需填报。
(二)税费减免情况
属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两文件内的产品,除了全国各省现行的采购价格,还须填报2018年4月30日之前最新的外省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
三、填报时间
2018年11月9日~11月12日,有关企业可登录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www.jxyycg.cn),进入“联合体议价采购系统——药品报价入口”,填报相关数据。若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四、填报要求
(一)企业填报的相关价格信息将作为经济技术标相关指标评审和中标价格调整的参考依据,并挂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须诚信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填报不诚信的,经核实后,取消对应品规两年的采购资格。
(二)相同目录分组不同包装数量的产品,无论是否参加我省本次抗癌药集中采购,都应当填报价格信息。若某一省份有多个包装的产品中标,则取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的平均值作为该省份的省级集中采购价。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0791-88130800
操作咨询:0791-88131987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