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和《关于开展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已申报的药品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自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9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书面质疑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
三、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
四、咨询电话
药品采购处:0431-81866936、81866937、81866938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