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36号)要求,为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苏中选和备供品种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医疗机构、中选和备供企业即日起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CA测试,以确保CA的正常使用。若无账号和CA证书的,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说明及时领取账号和办理CA。
二、中选和备供企业于2023年7月17日17:00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八批))完成江苏省中选和备供品种相关资质材料的申报。国家供应清单中的所有规格均需申报,且同一规格限申报一个包装转换比的产品。
三、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及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结算-国家组织采购管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第八批)-第一采购期)完成合同签订。
四、中选和备供企业须及时完成配送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做好中选和备供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