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喀什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经地委、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喀什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晓冰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车明华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徐建荣 地区卫生健委党组书记、副局长
杨 楠 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穆合塔尔·麦麦提 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凯 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晓燕 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咏萍 地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区医疗保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木合塔尔·艾麦提 地区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志江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佐拉古·沙依木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医疗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协调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地方之间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车明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志江、佐拉古·沙依木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组,其职责:
1. 监督组。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受理、处理相关检举和投诉。
2. 专家组。组织若干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负责提供相关政策、临床使用、采购操作等技术咨询。
3. 集中采购组。负责集中采购具体实施工作,签订廉洁、保密承诺书和利益回避声明等。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