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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关于成立喀什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

发布时间: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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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关于成立喀什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08日 所属项目: 2018年采购联盟4+7城市集中采购标,2017年...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喀什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经地委、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喀什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晓冰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车明华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徐建荣       地区卫生健委党组书记、副局长

杨 楠        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穆合塔尔·麦麦提    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凯        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晓燕          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咏萍        地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区医疗保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木合塔尔·艾麦提  地区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志江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佐拉古·沙依木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医疗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协调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地方之间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车明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志江、佐拉古·沙依木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组,其职责:

1. 监督组。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受理、处理相关检举和投诉。

2. 专家组。组织若干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负责提供相关政策、临床使用、采购操作等技术咨询。

3. 集中采购组。负责集中采购具体实施工作,签订廉洁、保密承诺书和利益回避声明等。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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