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1月10日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下列中标药品(第一批,详见附件一)在“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1年基本药物采购平台”、“试点县医院药品采购平台”中予以关停处理,同时,对于参加辽宁省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活动(第一批)但不符合常用低价药品政策的部分药品(详见附件二)在“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平台”予以关停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集中采购活动中标药品关停目录
2. 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关停目录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