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医疗保障局关于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第八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范围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氨甲环酸注射剂、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5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二)申报企业须不同于陕西省的主供和备供企业。
三、确认规则
(一)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1)执行;
(二)申报价格相同的,2022年度在陕西省平台采购量大(按医疗机构实际配送数据统计)的优先。如相关企业在我省均无销售纪录,以国家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优先。
四、申报方式
(一)递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陕西省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附件2),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二)递交方式:截止2023年5月6日12:00,发送附件电子扫描件至邮箱:sxsyptscq@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确认工作。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