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推动我市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云卫药政发〔2017〕2号)及《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文卫计发〔2018〕107号)等文件要求。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由文山市马塘镇中心卫生院牵头,其他基层医疗单位配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节,强化市场监管,打破利益藩篱,破除地方保护。遴选出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规范我市药品采购行为,保障用药供应到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山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绍熊 文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马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袁云松 卧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洪晓敏 沙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 芳 新平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 辉 德厚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徐仁彪 薄竹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孝文 平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窦建林 古木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余大林 小街镇卫生院院长
田顺清 秉烈乡卫生院院长
胡琼富 红甸乡卫生院院长
王 猛 新街乡卫生院院长
马文武 坝心乡卫生院院长
项 宏 东山乡卫生院院长
松廷福 柳井乡卫生院院长
田 伟 喜古乡卫生院副院长
蒋凤康 追栗街卫生院院长
田恩东 马塘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文山市马塘镇中心卫生院,田恩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遴选目标
遴选配送企业数量:3家。
配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两票制”药品。
四、遴选方法
(一)原则: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遴选。
(二)准入条件:
1.经营合法: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
2.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廉洁经营:药品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4.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5.配送能力:(1)经营规模:2017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2)储备能力: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设备。(3)经营品种:品种齐全,具备全省基本药物的配送资格。(4)配送服务:①正常配送:按医院要求的频次,配备专人送货,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②急需计划: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如医院有急需计划,立即启动药品供应的应急预案,保证在6小时内送到医院。(5)售后服务:对配送到医院的药品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负责滞销、破损、过期等问题药品的及时处理。
6.应急机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三)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公告期为3天。
2.报名并递交材料:报名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文山市马塘镇中心卫生院药品器械采购科递交申请报告及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联系人:王海俊电话18087692368
3.初评:文山市基层医疗卫计单位药品配送遴选领导小组在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对申报资料资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4.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遴选评审会,符合条件的入围企业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评选组按照药物配送企业遴选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最终选出3家药品配送候选企业。
5.公示:对遴选出的3家药品配送候选企业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确定为配送企业。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具备配送条件的取消配送资格,顺延下一家为候选企业。
6.签订合同:在确定配送企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配送合同,三年一签。
7.监督:整个遴选过程由市卫计局纪检组监督。
五、配送企业遴选时间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时间:2018年7月23日-25日。
(二)报名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7月26日-28日止。
(三)公示配送企业时间:2018年8月1日-7日。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文山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领导小组。
文山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附件:药物配送企业需提交相关资料(均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2017年服务文山州医疗机构的数量、名单目录及证明材料(配送合同)。
4.2017年销售收入证明(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
5.注册资金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
6.配送能力情况介绍:包括仓储条件及仓库面积大小等材料(以GSP登记为准);冷藏库、冷藏车、运输车辆等一览表。
7.执行两票制承诺书,并附厂家授权两票制的药品目录。
8.诚信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9.企业投标承诺:包括质量保证、冷链安全、配送的及时性及售后服务。
10.其他。如配送企业对医疗单位仓库、药房的规划设置建议、药品管理工作建议、合作流程建议和药品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的培训计划建议等。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按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