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0号)、《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2019年第六、七批)进行公布,详见附件。过评后无外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产品,暂进 “备选库”管理,“备选库”采购方式另行通知。
关于本次公布产品“两票制”认定,请按照2017年9月19日《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于2019年12月5日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与开票企业不一致的(科工贸一体经营企业开票):
⑴科工贸一体经营企业已上传过材料且通过审核的,请在“综合资源管理”模块下关联开票企业。
⑵未认定过的科工贸一体经营企业按以上通知要求在平台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综合资源管理”模块下关联开票企业。
2.申报企业与开票企业一致的:
⑴已上传过材料且通过审核并有其它产品已经通过认定的企业无须再操作。
⑵未认定过的企业须按以上通知要求在平台申报材料,予以审核认定。
符合“两票制”认定的产品经公示、公布后交易。
如开票企业与申报企业不同,请按照2017年9月19日《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通过平台关联开票企业,待“两票制”认定后交易。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