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续约工作的安排部署,为确保中选药品采购的延续性,保障临床使用,我省按照“保供应、后核量”的原则开展中选品种续约工作。各中标企业根据集采药品续约供应承诺书,先保障药品质量和供给,后续履行续约协议,不得因续约协议事宜影响医疗机构药品正常使用。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和数量等行为,采取赔偿、信用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关于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续约续签工作将于近期另行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