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为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中选广西药品生产企业申领CA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5日
二、需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单位证书及电子图章申请表》原件1份,其中附件为单位公章印模原件(将单位公章盖在印模纸框内,并注意印模不要超出框,多盖几枚印章,以确保采集清晰度最好的印章)(下载地址: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常用表格)
3.《药品GMP证书》复印件1份。
说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单位证书及电子图章申请表》原件1份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保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药品GMP证书》复印件1份由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保存。
三、CA办理业务收费标准
(一)单位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收费标准:
1.首次办理:600元(含1年期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服务,含证书介质工本费。)
2.后续每年续费:500元/年(含1年期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服务,用户凭证书介质办理续期)
3.证书补办:150元(仅在证书丢失、人为损坏补办时收取,含证书介质工本费,证书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4.证书信息变更:50元(仅在证书主体信息变更时收取,证书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二)转账账号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星湖支行
账号:2102103109300083297
注: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或个人转帐(需备注单位名称)
四、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办理
收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十二楼
收件人:李舟
联系电话:18076614384
邮编:530000
注:邮寄办理需要将CA邮寄给办理人,电子发票发至生产企业提供的邮箱,请邮寄资料时,附上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邮箱号码等信息。
五、其他
(一)已在平台申领过CA的药品生产企业,无需再次办理;
(二)领取CA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请于2020年4月17日前登录平台完成基础信息及产品信息维护。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