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第4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收回了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40066(详情见附件1)。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同时,暂停相关产品的网上交易资格(具体产品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第4号)
2、具体产品详情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