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5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6日
附件:
5家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 原企业名称 | 更改后企业名称 |
S3253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S2191 | 江西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海尔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3911 | 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万全万特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S5038 | 浙江华圣爱诺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爱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0271 |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