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南京绿叶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对照表
用户名 | 原企业名称 | 更改后企业名称 |
S2565 | 南京绿叶思科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绿叶药业有限公司 |
S5822 | 辽宁天医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S4668 | 贵州喜儿康药业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贵阳制药有限公司 |
S5900 | 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亿邦制药有限公司 |
S4755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S5401 | 和田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4329 | 浙江瑞邦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J0817 | 安徽九州红医药有限公司 | 安徽九州红医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