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号)要求,医保部门依法履行药品价格主管部门职责,对首次进入国内医药采购市场销售的新冠治疗药品,在发挥市场机制、企业自主定价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对价格行为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现将浙江艾森药业有限公司奥格特韦钠胶囊首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5日,如有异议,请通过“省招采子系统-信息互动-企业日常申请”通道实名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